声明人:郝汝兴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7/1236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