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爱华
在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7/1236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