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丽英
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心不动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7/1236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