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海森、范素珍
我是7.20以前得法的,由于自己学法不坚定,在邪恶迫害下放弃了修炼。现在认识到自己错了,特此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从新回到大法中来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8/1236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