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正楚
7.20时,当时单位里有人举报我炼法轮功,它们逼我交书,我顺从邪恶交了书。严正声明:我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只听李老师的,坚修大法心不动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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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8/1236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