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桂芳
我在99年7.20邪党迫害大法时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。此后,甚至有几年放弃了修炼。经过同修帮助,从新修炼。声明:我以前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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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8/1236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