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秀来
居委会主任和派出所片警找我谈话,问我“还炼不炼法轮功”,我说“不炼了”,还签了字。今天,严正声明:我说的“不炼功”的话和所签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9/1238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