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大鹏
在高压迫害下,违心的做过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现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统统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9/1238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