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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大琳 在99年7月30日,我用狡猾、逃避心理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,写了“认识”。面对领导用欺骗的方式骗走书,自己也在消极承受。现在我郑重声明,过去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和想法一律作废。做纯正的大法粒子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7/2045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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