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翠珍
以前在神志不清时被邪恶强迫按的手印、所说的不利于大法的话作废。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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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9/1238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