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柳兰英、吕砚莲
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以及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统统作废。以后以法为师,严格遵照大法,做我应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9/1238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