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纪宪信
我以前对大法所说、所做的不好的行为声明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信大法, 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9/1238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