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艳丽、苑丽雪、霍文杰
我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,加倍弥补过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9/1238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