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媛
我过去在邪恶的压力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9/1238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