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宝花、姚凤兰
以前我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9/1238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