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修琴
1999年7.20,中共开始非法迫害法轮功,我到省政府上访之后,派出所找我谈话,让我在其笔录上签了字,其目地要我“保证不再上访”等。声明:我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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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30/1239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