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谭明香
7.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期间,老伴单位让他写“不炼功保证书”,让家人也保证他不炼功。老伴代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名。现在声明:代签名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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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30/1239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