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丽云
在迫害中我曾经向邪恶妥协过,我的行为有损大法。现在郑重声明;我以前违背大法的一切统统作废。从新修炼,谨遵师父教诲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30/1239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