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玉春
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在中共恶党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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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30/1239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