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袁守春
在劳教所里,所写的“悔过书”和“思想认识”,及其它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 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,走好最后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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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30/1239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