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英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我一定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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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30/1239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