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彩艳、徐亚杰、宋连生、周长春
2006年2月末,被迫写了“保证书”,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30/1239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