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牛聚军、刘俊娥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30/1239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