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喜民
99年7月20日邪党迫害大法以后,在高压恐怖下,自己由于学法不深,违心的写了一些什么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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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31/1240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