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猛广洲、张木书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家属为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从中我们也认识到大法的严肃性,在大法中归正自己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和影响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31/1240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