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彦乔
以前所说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我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,做好三件事,更加精進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31/1240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