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爱云
以前在看守所和劳教所等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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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31/1240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