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春霞
在邪恶的迫害中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以前的一切签字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定随师正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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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31/1240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