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友林、于素艳
在江氏流氓集团邪恶的迫害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31/1240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