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邹淑华
以前在邪恶逼迫下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。从现在开始做好三件事,弥补以前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31/1240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