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钟金女
我是在98年得法的,在大法受迫害初期,因自己学法不深,加上有怕心,顺应了邪恶。声明过去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。我一定努力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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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/1241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