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季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珍惜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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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/1241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