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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健 我于98年9月24日得法后,身心受益。7.20后,在邪恶威逼下交了大法书,并写了对老师和大法不敬的话。在此严正声明:自己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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