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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 明

    声明人:朱万英

    我于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,通过修炼大法,以前的病都去掉了。并且明白了许多法理和如何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的道理。可99年以来江泽民政府无理取缔法轮功,我怎么也理解不了:一部教人向善,教人按“真、善、忍”做好人的书,怎么不让学呢?想到北京向政府说句真话。可还没等说呢,只是在警察询问时说了一句“炼法轮功”,就被推上车押回本地,非法劳教二年。现在我声明:以前我所说过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话和所写的所谓的“保证”、“决裂”、“悔过”以及揭批等全部作废!我要坚定修炼法轮大法,证实大法,讲清真相,救渡世人。同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0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8/2053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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