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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许菊兰、李凤霞 我们一九九八年得法,深感大法的伟大。7.20以后,在当地邪恶逼迫下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。通过明慧网声明:我们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俢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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