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鸾声、程文辉
由于以前学法不精进,对法理解不深,在公安机关的压力面前写了保证书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我要坚修大法。
特此声明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16/90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