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陆佩芬、王春明
在强化洗脑班上,曾写下了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等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继续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/124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