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霞
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,由于正念不足,违心的符合了邪恶。现在声明:我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/124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