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妍妍
我在被打压、迫害下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,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。严正声明:我过去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紧跟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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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/124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