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克春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不良影响,认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/124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