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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金世利

    我97年11月喜得法轮大法以来,收益非浅。但由于我学法不深,业力大、悟性不好,99年7月20日以后,在派出所多次写了“悔过书”,特别是今年夏天派出所给自己办了20多天的班,叫我写“材料”,虽然当时是违心写的,我也是做了对不起老师的事情,对不起法轮大法的事情。我悔恨之极!因此郑重声明,以上我所写的或我签过名的东西,统统一律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。坚修大法随师行。同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8/2053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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