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吉春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/124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