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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孝琼

    我现年59岁。因对江泽民集团的“自焚”骗局提出质疑,而被非法判劳教2年,于2001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,在被非法劳教期间,由于放不下人的根本执著,接受邪悟,给我的修炼留下了污点,这是我的最大耻辱,也是对大法的侮辱,痛悔莫及。特此最最严正声明,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,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修炼者言论、行为的全部统统作废,让邪恶的旧势力要我放弃修炼的图谋彻底破灭。我要做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,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安排,要全面讲清真相,正念清除邪恶,救度众生,坚定地维护好大法。同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8/2053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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