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姚玉国
以前自己曾说过、写过的,及他人代写或代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紧随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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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/124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