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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洪才 我是96年得法的,修炼大法后身心健康,一切都非常好。99年恶党开始迫害大法,派出所来收大法书,让在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上签字。当时因学法不深,认识不足,没有真正悟到法的内涵,对亲情没有放下,怕影响孩子,就签了字。后来恶党对大法的迫害越来越严重,自己就不经常炼功了,很长一段时间也不学法了。后来同修经常送来师父的经文、明慧周刊、“九评”等资料。通过学法,我有了新的认识和体悟。严正声明:原先在派出所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上签的字作废。决心坚修大法,多看书,多学法,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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