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蓝尚清
我由于怕心,烧过大法的字,还有一次误把经文当传单散发了。现在我悟到这是有罪的,没有珍惜大法,对师父不敬。声明以前所做过的错事全部作废。 今后我一定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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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3/1243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