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林
由于恶党的迫害,对大法不坚信,违背良心、违背真善忍,曾经写下了“以后不炼大法”的保证。今声明以前所写、所说的全部作废。严格要求自己,加倍补偿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3/1243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