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华 本人由于以往学法不深,执著心过重,曾在单位的逼迫下,为了应付,以文字游戏的方式写过所谓的“说明”,在公安非法抄家时,曾留下过签名和手印,配合了邪恶的要求、命令和指使,做了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,损害了大法的形象,事后我深深为之痛悔,倍觉愧对师尊的慈悲苦度,现严正声明: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要求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全盘否定一切邪恶旧势力的安排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兑现亿万年前的誓约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2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8/20532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