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洪一、赵旭英、詹丽华、黄丽华
99年7.20以后在被迫害之下,交出了大法书籍,写了“保证书”,这些行为背离了大法,我们声明:上述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、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3/1243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