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立文
我是1997年年底得法的。1999年7.20以后,说过对恩师不敬、对大法不利的话。声明所说不符合大法的话作废。我一定要好好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,坚信大法,跟恩师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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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3/124301.html